SEREMBAN:一名10岁男孩将自家汽车撞向一辆货车,他的父母将被指控玩忽职守。
这是最近发生的第二起儿童开车被抓的案件。
雪伦邦警察总长助理总长莫哈末·哈达·切丁表示,这对40多岁的父母将根据2001年儿童法令第31(1)条文接受调查,该条文规定,任何负责照顾儿童的人抛弃、忽视或将所述儿童置于危险之中,从而造成他/她的身体或精神伤害,都是犯罪行为。
他说,警方的初步调查显示,当男孩开车兜风时,他的父母并不在家。
男孩的父亲身体不适,被男孩的母亲带到医院接受治疗。
他说:“我们已经把孩子的母亲叫来问话,稍后会和孩子的父亲谈话。”他还说,这对夫妇被指控疏忽大意,把车钥匙落在家里了。
周二晚上9点30分左右,这名男孩在塔曼龙鱼湾(Taman Arowana Impian)转弯时,将车撞向了一辆停放的面包车。
撞击导致货车向前移动并撞上另一辆车。
事故发生时,男孩9岁的邻居和他在一起。两人都没有在事故中受伤。
ACP Mohamad Hatta表示,将根据1987年道路运输法第39(1)和111条以及1959年交通规则第10条对该男孩进行调查。
8月7日,一名12岁的男孩在雪兰莪州蒲冲的一个居民区驾驶一辆车,车上还有另外两名儿童,他被地方法院指控未成年人驾驶。
7月29日,这名男孩被控在道路上开车,并要求进行非公开审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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